关于取消普通护照加注收费的通知
2021/06/12

  为进一步便民惠民,根据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《关于取消、免征部分出入境证件收费的公告》(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22号)精神,外交部驻澳门特派员公署自2021年6月10日起受理的普通护照加注不再收取费用。

  外交部驻澳公署

  2021年6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