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中国护照/旅行证办理入港许可须知
2023/02/10
适用情形 | 1、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旅行证出入境人员前往香港; 2、未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(“台胞证”),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前往香港的台湾同胞; |
可免办进入许可的情形 | 1、持中国护照,自海外过境香港前往第三国(或地区),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,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停留7天;前往中国内地或澳门者,可不出示联程机票; 2、持中国护照,自内地前往第三国(或地区),出示联程机票、入境目的地的签证或当地合法居留证件,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停留7天。 |
申请方式 | 1、赴港旅游或考察的申请人可向我署递交申请; 2、因其他事由赴港,申请人可自行直接与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并提交申请(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了解详细信息)。 |
申请材料 | 1、申请人护照/旅行证: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、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/旅行证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; 2、申请表及照片:填写中国香港签证/进入许可申请表格,提交1张申请人证件照片; 3、申请人澳门逗留许可凭条原件和复印件。 |
办理时间 | 普通件第4个工作日取件,加急件第3个工作日取件,特急件第2个工作日取件(仅限紧急情况申请)。 |
收费标准 | 证件规费:80澳门元;急件另加收急件费(加急费190澳门元,特急费320澳门元)。 |